张柏芝曾情绪几度崩溃,公众场合落泪发声:“我两天没睡觉,对我很不公平,媒体给我很大压力,所有东西都是假的。”
2026年6月16日,张柏芝终于迎来期盼已久的胜诉消息:
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欧阳浩荣当庭宣判:
1. 驳回前经纪人余毓兴及其公司AEG全部索赔诉求,张柏芝完全胜诉;
2. 1276万港元(约1159万人民币)索赔无需赔付;
3. 全部诉讼费由原告余毓兴承担,需补偿张柏芝一方庭审开支。
事情起因
张柏芝前经纪人余毓兴称2011、2012年先后与张柏芝签订两份协议,内容条款包含8年《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》+电影片约,后预支张柏芝共计4276万港元,同时约定她8年内需出演6部电影。
同时,余毓兴指控张柏芝收款后未履约、私接外部工作,因此起诉追讨1276万港元违约金,并要求张柏芝公开全部演艺收入账目。
余毓兴称,2011年张柏芝离婚、舆论压力大,曾主动向其提供资金,后因双方合作期间并无电影项目落地,张柏芝终在2014年发律师函终止合作。
针对张柏芝违约行为,2020年余毓兴正式入禀香港高院,官司拉锯6年、多轮开庭质证。在此期间,余毓兴在2024年发布歌曲《以犬之名》,歌词暗讽张柏芝背信,引发全网争议。
案件庭审期间,在多轮交叉盘问过程中,张柏芝情绪几度崩溃,当庭落泪发声:“我两天没睡觉,对我很不公平,媒体给我很大压力,所有东西都是假的。”
法官多次安抚,指出她频繁答非所问,安排律师重复提问确认诉求,张柏芝平复后坚持完成全部作证流程。
终迎胜诉
最终,张柏芝成功举证关键证据:《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》属于伪造文件,合约上的签名并非张柏芝本人签署,无第三方见证、缺少合法签约流程。
同时,证据表明张柏芝合约签约关联的新亚洲娱乐公司2013年已清盘,合约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。另外,张柏芝在合作期间并未拒拍影片,是余毓兴一方长期未提供合格剧本、电影项目,无实质片约落地。张柏芝更是当庭举证,余毓兴曾私吞她内地综艺酬劳、篡改收入账目,双方早已失去合作基础。
热评
一场拉锯数年的千万索赔官司,最终以张柏芝胜诉落下帷幕,可这件事撕开的娱乐圈经纪乱象,却值得我们所有人深思。哪怕是手握名气与资源的当红明星,都难以防备伪造合约、恶意诉讼这类行业圈套,在法庭重压之下情绪崩溃、身心俱疲。光鲜亮丽的荧幕背后,明星们同样要面对合同陷阱、资本拉扯、舆论裹挟的糟心事,足见娱乐圈看似浮华,内里博弈错综复杂,普通人尚且会踩合同大坑,身处名利场的艺人更是步步惊心。
其实生活中这种行业乱象也并不少见,不管是公众人物还是我们普通上班族,签署合约时都一定要擦亮双眼,审慎核对每一项条款,守住法律底线才能避免无端纠纷。
大家怎么看待这场经纪人和艺人的多年官司?你觉得这类行业伪造合约恶意索赔的乱象该如何整治?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,我们一起聊聊。
发布于:安徽